蛋糕店暗度陳倉侵權(quán)“鮑師傅”
發(fā)布時間:2019-12-13點擊量:104
2018年2月25日,當事人孫某在同志街開設(shè)一家蛋糕店,經(jīng)查,在未經(jīng)“鮑師傅”注冊商標權(quán)利人許可的情況下,當事人擅自使用“鮑師傅糕點”牌匾,并在其加工銷售的糕點包裝上使用“鮑師傅”標識。其行為侵犯了“鮑師傅”注冊商標專用權(quán)。
截至案發(fā),該店違法經(jīng)營額為8136元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對孫某的行為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:責令其停止侵權(quán)行為;沒收標有“鮑師傅”標識的塑料袋269個、貼紙20張,并處罰款22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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